“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从20世纪80年代初在高校中普遍开设以来,经过不断的改革、调整和完善,形成了以政治思想、道德观念、心理素质和学习成才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课程体系,成为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1986年教育部根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和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进行普法教育的规划的精神,决定在全国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学生中开设《法律基础》课。1987年教育部发出通知,进一步规定《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的一门公共必修课,并将《法律基础》和《大学生思想修养》、《形势与政策》共同列为思想品德课程。在199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国普通高校德育大纲》中把《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和《形势与政策》统一规定为“思想品德课”,并提出高校思想品德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两课”是高校育人的重要德育途径,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环节,是相对独立研究领域的一门重要必修课程。1998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高等学校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在内的“两课”课程设置方案,这在中国高等教育课程设置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说明了党中央领导集体对高校“两课”教育的重视。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即16号文件和2005年5号文件《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颁发以来,对高校原7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进行改革,新课程体系正式把《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两门课合并为一门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 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上,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的回答,引导大学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正确地认识人生理论和实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一条主线、两方面素质、三部分内容、五项教育”。“一条主线”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课程全部内容都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而展开,强调当代大学生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两方面素质”是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人们在为实现本阶级利益而进行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特定品质。道德素质,是人们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水平的综合反映,包含着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情操,体现着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和道德风貌。法律素质,是指人们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素养和能力。“三部分内容”是指思想教育内容、道德教育的内容、法制教育内容。“五项教育”是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社科部)全体教师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的精神,以及学院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为目标,结合高职教育的类型特点,以高度的责任感,兢兢业业,对全体新生进行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教育。课程实施的第一目标是使学生尽快适应高职生活,明确高职目标;第二目标是给学生以学习本课程兴趣和大学阶段的学习动力、以及培养职业情感、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第三目标是使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修养、道德判断和评价及知法守法的综合素养。同时,整个教师团队努力结合我院学生特点和学院的培养目标,在教学和实践考核等多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改革,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和方法,以科研促教学,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事课程的教学,收到了学院全体师生的广泛好评。